数字意识形态是数字技术发展催生的意识形态新形态,它以数实交融为核心特征,通过数字空间重构思想传播与权力博弈的场域,成为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领域。
定义
数字意识形态是以数字化方式呈现、承载数字主体需求的思想体系,既反映现实社会的利益关系,又通过数字技术生成新的价值逻辑,具有数实交融性(数字与现实深度互嵌)、感性重塑性(视觉化、情感化表达成为主导)、集体表象性(数字社群交互形成共识)。
技术驱动性
生成式AI、算法推荐、脑机接口等技术革新,既推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精准化(如AI微短剧《中国神话》),也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如深度伪造、算法黑箱)。
数实交融性
数字时代各类数字技术持续迭代,数字与现实深度互嵌。数字场景的建构以现实为参照,现实场景的布展以数字为补充,数实边界逐渐交叉,数字技术生活化程度持续加强。人的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现实生活通过数字技术在数字空间中得以复现,数字主体和数字客体以数据化、多元化、沉浸式地连接于数实之间,借助数字文化重塑现实空间的价值性。
感性重塑性
数字技术促使人际交互越发繁复,并全面渗入数字个体的数字感性生活,数字个体感性实践也愈加依靠数字技术所创造的便利性。数字个体在数字情感表达中定位自我,寻求数字交互,数字情感的兴起改变了数字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
集体表象性
数字空间愈发呈现出现实社会的伦理特质、道德准则、文明守则、礼仪规范等的数字延展,现实与数字之间的互动性变成数字生活常态。数字意识形态承载着各种数字主体的数字需求,是一种集体性的思想理念和价值倾向的体现。
技术风险
算法黑箱、数据垄断可能削弱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例如西方数字霸权通过技术渗透传播资本主义价值观。
认知争夺
数字生命时间成为争夺焦点,个体在数字空间中的注意力被算法推荐的非主流内容分散,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率。
国际博弈
数字空间成为大国意识形态角力场,美国等国家通过技术垄断构建数字殖民体系,挤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际话语空间。
强化技术治理
建立算法审查机制,防范深度伪造等技术滥用,例如通过AI内容审核提升网络内容安全性。
创新传播形式
利用短视频、微短剧等数实交融载体(如《千年调·宋代山水花鸟》),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性表达力。
构建理论体系
完善数字意识形态话语权理论,批判泛娱乐化、数字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数字空间的引领地位。
数字意识形态既是技术革命的产物,更是未来意识形态安全的主战场。只有主动掌握数字话语权,才能在数实交融的新格局中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